(一)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学院、
军事学院(本科)。
2、各参赛队以所在大学名称命名,参赛队所有运动员须为同一所大学在读学生。
参赛运动员资格标准:
1、运动员须为符合教育部(教委)关于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有关规定的在校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在读大学生可查),并经考生所在地(户口)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审查并正式录取,持有参赛院校正式学籍箱。到赛区报到时须提交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登记表(复印件)。否则,不予参赛。
(二)凡参加过2006年、2007年全国足球超级联赛、甲级联赛、乙级联赛的选手(以学校名义参赛并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注册的选手除外)不得参赛。
3、运动员须为在校学生,经学业考试合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并经医院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足球比赛(须有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4、所有注册运动员年龄须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入学(大专或本科)前不得超过22周岁。
(五)所有参加第二阶段(南、北区预赛)的运动员均须经过正式注册,并经审查取得《中国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
(六)2007级新生不得参加2006-2007年度全国总决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