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活动通知
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文体旅游局),苏州高新区文体旅游局,各直属(托管)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足球发展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教育部等六部委印发的《关于加快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八项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为指导,全面推动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更加广泛、深入、健康开展,提高青少年校园足球竞技水平,扩大足球人口。现就我市2023-2024年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活动开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时间安排
1.校内竞赛阶段(2023年9月—2023年11月):各学校组织开展校内班级足球联赛。
2.大区赛阶段(2023年11月—2024年1月):各赛区举办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
3.决赛阶段(2024年1月至4月)。
二、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赛区、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的重要性,把开展足球联赛活动作为活跃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学生健康生活方式、推动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广泛开展的重要载体,制定联赛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切实把联赛活动落到实处。
2.精心组织。各国家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赛区要指导班级、学校组建足球队,充分利用体育课、阳光体育活动等开展训练,广泛动员各班级、学校参与,保证联赛活动参赛班级、学校的广泛性和比赛场次,做好选拔参加赛区、市决赛的队伍工作,上报学校、赛区比赛总结、订单簿、成绩簿。
3.确保安全。各学校、赛区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在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活动时,要充分考虑学生年龄特点、体能因素、场地装备等条件,因地制宜开展联赛。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联赛安全应急预案,确保联赛活动顺利开展。
4.加强宣传。各学校、赛区要加强宣传,组织参赛班级、学校开展使用队名、队徽、队旗等球队文化氛围营造活动,充分调动学生、教师、家长支持和参与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及时宣传报道联赛发展情况和活动??中涌现的正能量典型,为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2023-2024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总则
2.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总决赛报名表
苏州市教育局 苏州市体育局
2023 年 9 月 21 日
(本文件已公开发布)
附件1
苏州市 2023-2024
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总则
主办单位: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体育局
承办单位: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级市(区)教育
比赛时间:2023年9月-2024年4月
地点:待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联赛的宗旨是推动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更加广泛、深入、健康发展,提高青少年校园足球竞技水平,扩大足球人口。
第二条 2023-2024赛季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
第三条 联赛名称为“2023-2024赛季苏州市***赛区市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赛。
第四条 总决赛由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管理,预赛由各县级市(区)承办单位组织管理。
第二章 资格、登记和资格审查
第五条 资格
1. 运动队
运动队由各个学校的学生组成。
2. 运动员
参赛运动员须为同一学校在读学生。
第六条 注册
1.注册运动队时,须准确填写以下信息(附件2):
1.运动队名称(学校全名+队名、队服)
2、运动员姓名及照片(半年内拍摄的一寸白底证件照)
3. 运动员的球衣号码
注意:每队必须有自己的旗帜(尺寸:旗帜尺寸 3)
以上内容必须准确印制在今年各级校园足球联赛的节目册中。
(2)校园足球联赛实行一次性报名,各运动队报名人数按照竞赛规则规定办理。
3.报名运动员的年龄以组别为准。
(四)已注册运动员的球衣号码在本年度比赛期间不得更改,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改,须提出书面申请。
(五)本年度预赛、决赛期间,注册运动员只能代表其最初报名的学校参赛,不得代表其他学校运动队参赛。
(六)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合格医院出具的证明身体健康的医疗证明和有效的赛事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参赛者已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须将该材料复印件连同报名资料一并递交至当地组委会。
7.每支进入决赛的队伍须报送一名体育道德监督员(可担任队伍领队),该监督员由队伍所在学校领导担任,负责比赛期间该队伍的体育道德纪律管理工作。
第七条 资格审查
1、预赛期间,运动员须出示经预赛组委会确认的参赛证明以供审查,否则不准参赛。
(二)决赛时,运动队须持预赛参赛订单簿、成绩簿、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打印件(照片上加盖学校印章)、县(区)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等材料,报送组委会审核。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得参赛。同时,赛前须接受对方队体育道德监督员检查。
第三章 竞赛规则
第八条 比赛场地
1.初赛场地由当地承办单位确定。
(二)决赛场地由组委会按照相关程序确定。
第九条 区域划分
区级赛事分为张家港市赛区、常熟市赛区、昆山市赛区、太仓市赛区、吴中区赛区、吴江区赛区、相城区赛区、姑苏区赛区、工业园区赛区、高新区(虎丘区)赛区、市直赛区11个赛区。
第十条 比赛规则
1、预赛以周中及周末为主客场比赛,比赛时间视当地气候条件而定,参赛球队原则上不得少于8支,比赛场次不得少于16场,预赛规则参照决赛。
(二)决赛竞赛规则(详见第四章)。
第四章 决赛竞赛规则
一、比赛时间、地点
1.比赛时间:2024年1月至4月
2、比赛地点将另行通知。
二、申请资格
(一)高中(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男女组
往届总决赛前六名队伍(如有未能参赛的队伍,将按顺序补齐)和今年各分赛区第一名(若为往届总决赛前六名队伍,将按顺序补齐),共计16支队伍。
(二)初中、小学A、B组(男女)
上届决赛前三名队伍(如有未能参赛的队伍,按顺序补齐)及各分赛区(市直属赛区除外)前两名队伍和市直属赛区第一名(若为上届决赛前三名队伍,按顺序补齐),共计24支队伍。同一赛区参赛队伍不得超过4支。若本赛区参赛队伍在上届决赛中曾获得前三名,则自动减少一个分赛区名额,由上届决赛第四名所在分赛区获得该名额。
(三)参赛运动员须在同一所全日制学校(不含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就读且在该校就读满12个月,但高一、初一学生运动员除外(高一、初一转学的学生不得参赛)。运动员转学时间等信息以省级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为准。
3. 参与年龄
1. 高中组
2005 年 9 月 1 日至 2008 年 8 月 31 日之间出生的运动员。
(二)初中组
2008 年 9 月 1 日至 2011 年 8 月 31 日之间出生的运动员。
3. 小学组
A组: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运动员。
B组: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运动员。
四、报名与注册
1. 申请人数
各运动队可报名领队1人(须为校级领队)、教练员2人、工作人员1人。高中男子组、初中男子组可报名21名运动员,小学男子A组可报名16名运动员,其他组别可报名14名运动员。赛区按实际报名人数接收,报名人员须纳入报名名单。
(二)参赛教练员中至少有1人须取得以下资质之一:取得中国足协D级及以上(含D级)证书;参加过教育部组织的青少年校园足球专项学校骨干教师全国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取得江苏省青少年足球校外辅导员初级及以上(含初级)证书。
(三)报名表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如未达到名额则不得再次报名。
4、报名时须填写运动员学生证号码,比赛时查验学生证查询系统。
(五)各参赛队须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按规定格式打印),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全面体检,确保运动员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逾期不提交报名表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5. 注册
1. 日期和地点
各参赛队须按照补充通知要求准时到赛区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二)注释
1、报名时需携带二代身份证、电子学生证打印件(照片需加盖学校印章)、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人身意外险保单,组委会将进行审核,如材料不全或不符,将不予参赛。
2、凡在比赛过程中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社会保障管理规定、运动资格规定等运动队,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予以通报批评。
3、参赛队伍应按时报到,如未按时报到,应及时说明情况,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4、报名时需携带本队队旗(3号旗),旗杆由组委会提供。
六、比赛规则
1.高中、初中男子组及男生组采用11人制,使用5号球;高中、初中女子组及女生组和小学A组采用8人制,使用5号球;小学B组采用8人制,使用4号球。
(二)参赛球队按小组抽签,第一阶段进行单循环积分赛;第二阶段每组前两名球队进行淘汰赛,按照小组第一、避免同组原则确定名次。
七、比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1. 实施最新国际足联竞赛规则
(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分条例实施情况
(三)比赛时间:高中男子、初中男子十一人制比赛70分钟(上下半场35分钟);高中女子、初中女子八人制比赛60分钟(上下半场30分钟);小学A组八人制比赛50分钟(上下半场25分钟);小学B组八人制比赛40分钟(上下半场2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4. 小组赛排名确定方法
1.若比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获胜方可获得3分,失败方可获得0分。若出现平局,则直接以点球决胜负,获胜方可获得2分,失败方可获得1分。
2.积分越高,排名越靠前。
3. 若两支或两支以上的球队积分相同,则排名将根据以下情况确定:
(1)积分相同的队伍比赛时,积分多的队伍排名靠前;
(2)若分数仍相同,则以抽签方式决定名次。
5. 每场比赛开始前30分钟,教练员必须向第四官员提交上场队员及替补队员名单。11人制比赛可登记11名首发队员及10名替补队员,其中5人可替换。8人制比赛可登记8名首发队员及6名替补队员(小学男子A组为8名),其中5人可替换。比赛前未填写名单的队员不得参加比赛,队员一经替换不得恢复上场。
(六)球员累计领到一张红牌或两张黄牌,将自动停赛下一场比赛(除非赛区纪律委员会另行处罚)。小组赛期间领到的红牌和黄牌将带入交叉赛。
(七)11人制比赛中,一方上场人数不足7人,或8人制比赛中,一方上场人数不足5人,则比赛自动暂停,该队视为弃权,另一方3:0获胜。若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场上比分为准。
(八)若比赛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中断,比赛将自动延后或暂停30分钟,待情况有效改善后方可开始或重新开始比赛,除非裁判提前判定比赛可以开始或重新开始。若经组委会努力后仍无法恢复比赛,则比赛结果当时有效,并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比赛时间(含点球)。若24小时内仍无法补足比赛时间,组委会的决定为最终决定,恢复比赛的具体要求按下列规则执行:
暂停的比赛恢复时,比赛开始时间从暂停时起恢复;
比赛恢复时,场上队员和替补队员应当与比赛暂停前相同;
不得替换或添加其他替补队员到球队名单中;
比赛暂停或恢复之前或之后可进行的换人次数不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