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员”重点1. 权力“ ?1?有权从其进入比赛场地起直至比赛结束并离开比赛场地前对运动员和替补队员进行裁判。 ?2?裁判员的裁判是最终裁判。 ?3?可以在比赛重新开始前改变其自己的裁判。 ?4?当助理裁判员或第四官员不能正常工作时,有权停止工作或进行换人。 ?5?有权根据场地条件、天气情况和观众的影响决定是否进行比赛。 ?6?有权因各种原因决定取消比赛。 ?7?决定比赛中使用的器材及其固定情况,如球门框、角旗、球等。 ?8?有权停止比赛以治疗伤员或将其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9?决定运动员可以穿戴什么装备。 ?10?决定其他裁判、摄影师等是否可以留在场地附近。2.职责:1.执行规则;2.与助理裁判、第四官员一起控制比赛;3.批准比赛用球;4.确保球员的装备符合规定;5.记录比赛时间和结果;6.因违反规则或外界干扰决定停止、延期或终止比赛;7.决定何时、哪一方或谁处理伤员;8.掌握有利条件,不给予犯规队有利的处罚;9.当同时发生一次以上的犯规时,将判定较严重的犯规;10.准确及时地使用红黄牌,并在比赛成为死球时执行;11.对不负责任的球员和教练员进行处罚或驱逐出场;12.对助理裁判员未看到的情况征询意见并作出自己的判断; 13.确保